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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初中语文

 第一,中学语文课首要的任务在于学习语言运用,在于打好语文运用的基础。叶圣陶先生曾经对“什么叫语文”作过解释,他说:“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在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138页)本人认为,叶老这段话通俗而精辟地说明了“语文课应该主要的教什么、学什么”这个根本性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否定语文课还要学其他内容。)语文教学的目的任务可以有若干条,但其中最主要的应该是学习语言运用,即叶老说的“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现行中学语文课本是以文章选编为主的,教学一篇课文,要学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本人认为,作为“中学语文课”,如果这也讲了,那也学了,而唯独把学习课文的语言运用忽略了,就等于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就是犯了中学语文教学的一大忌。学习一篇课文是这样,学习整个语文也是这样。语言运用是语文的基础,是写作的基础,是口头表达的基础,也是文学和文化表达的基础,一切“人文”知识乃至科学知识主要是靠语言来表达,一切“人文”精神乃至一切思想意识也主要是靠语言来表达(当然也可用影像等其他方式表达),我们平常说一个人语文水平的高低也是主要看他语言表达水平的高低,不能设想语言表达基本功甚差而“人文精神”或“文学创作”却表达很好,那是不可思议的。本人认为,中学语文课应该姓“语”,这个“语”字的基本意思,首先是指“学习语言运用”,当然也是指“掌握语文这个工具”、“切实打好语文基础”。

  第二,中学语文课在教学中应把培养学生阅读、写作、听话、说话的语文能力和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放在重要位置。对此,“大纲”中已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不必作过多的阐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培养语文能力和语文习惯中,应该体现普通中学的“基础性”,不能任意“拔高”。例如“写作能力”的培养,应该按“大纲”要求打好写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的基础,不应要求会写诗歌、小说等文学作品。当然,个别学生有文学爱好,能写诗歌、小说,这也是好事,可以作个别的指导和培养,不过那只是个别情况,对绝大多数中学生来说,基本要求还是应该“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

  第三,中学语文课应该使学生学习和积累一定的语文知识,包括汉语知识、文学知识、文化知识、文体知识、读写知识,乃至课文涉及的一些其他相关知识。本人认为,学生在校学习,学习和积累一定的知识,这是学生学习的天职,不能因为新的教育思想重在能力培养,就可以忽视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但是,话又说回来,中学生学的知识,不能超越学习阶段的要求,不能任意扩展和随意拔高,只能按“大纲”的规定学习“基础知识”,有些甚至只能是“常识”。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大纲”规定的基础知识范围及要求,有些难以表述得十分具体,有些也不可能“量化”,有些确实难以掌握,这就更需要尽可能正确地把握“基础性”的精神,尽管有些知识的学习可以扩展和延伸,但是要适当,高中和初中也应有所不同,中学的语文课所应学习的知识不能超越阶段作过高的要求,所学知识的内容更不能拔高到高校的范围。

  第四,中学语文课应在“文道统一”的原则精神指导下,学习课文所表现的思想意义和人文精神。其中包括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人格修养教育、健康的审美教育、情感教育,以及有关的意志、态度、心理等非智力教育。这些思想、精神方面的教育,应该与上述语言运用的学习、语文能力和语文习惯的培养、语文知识的学习有机地统一在一起,自然和谐地进行,而不应割裂开来架空说教,尤其不能忘记“语文”这门学科的基本特性,不能忘记语文课首要的任务在于学“语文”。五六十年代乃至70年代有些中学语文课上成政治课或文学课的教训应该记取。

  第五,中学语文课不应忘记各门学科共性的任务,例如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自学能力、理解能力、分析综合能力、联想想象能力,要开发学生的智力,要开拓学生的视野,要教会学习方法等等。从语文学科的特点出发,培养学生思维能力、自学能力、联想想象能力尤为重要。本人认为,这些任务同思想教育的任务一样,应该在培养语文能力和学习语文知识的过程中统一实施,而不应脱离“语文”孤立架空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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